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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包包装行业,供应室换药包的包装方法

药厂的这个包装设计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图一中,那么大的盒子,却只有小小的一版药,按照盒子的尺寸,至少可以装6版,关键还加了一层铝箔袋,这药包的真的很严实,这样重复包装有什么用处?图二中是常见的芬必得,包装和药版气泡膜尺寸差不多,大小正好。过度包装的作用无非就是想在药店货架上增加陈列面而已,吸引注意,但是消费者却要为包装付出额外的成本。

1、药品包装设计九个基本规范

一、药品包装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要求印制,其文字及图案不得加入任何未经审批同意的内容。药品的包装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药品包装、标签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的内容。二、药品包装上印刷的内容对产品的表述要准确无误,除表述安全、合理用药的用词外,不得印有各种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如“国家级新药”、“中药保护品种”、“GMP认证”、“进口原料分装”、“监制”、“荣誉出品”、“获奖产品”、“保险公司质量保险”、“公费报销”、“现代科技”、“名贵药材”等。

2、药品包装设计

首先药品包装有相关的法律条例规定,比如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号、字体和颜色都必须一致。1)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2)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3)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第二十六条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第二十七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3、药品包装药包证怎么办

在生产药品包装材料之前必须要经过省级以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验收,同意之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审查。即要求其提供“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等资质,并对中药饮片要求提供货样,供以后校对供货质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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